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題上版日期
花蓮縣第19屆鄉(鎮、巿)長、第22屆鄉(鎮、巿)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登記申請書111-08-25
花蓮縣第19屆鄉(鎮、巿)長、第22屆鄉(鎮、巿)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之選舉種類、名額、選舉區之劃分、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及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等事項公告,請參閱附件111-08-18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宣導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請各候選人為所屬員工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以保障其權益,檢附該局製作宣導說明乙份111-08-08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6條第1項規定及花蓮縣選舉委員會111年6月24日第381次委員會議提案第1案決議事項辦理,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為免辦事項。111-07-13
中央選舉委員會訂定「一百十一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申請登記及姓名號次抽籤作業注意事項」,自即日起生效,詳如附件。111-06-29
有關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花蓮縣第19屆鄉(鎮、 市)長、第22屆鄉(鎮、市)民代表暨村(里)長候選人 登記應繳納保證金數額案111-06-29
111年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經中央選舉委員會第571次委員會議決議,定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111-06-29
111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等9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第568次委員會議決議,定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同日舉行投票11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