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創生共榮、增進鄉民福祉,並協助在地電廠穩定運轉,有效運用電力開發協助基金(以下簡稱回饋金),本所特設「花蓮縣卓溪鄉豐坪溪及其支流開發回饋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以推動產業敦親睦鄰及地方回饋,並健全回饋金管理。
本規程依據《花蓮縣卓溪鄉豐坪溪及其支流回饋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第三條訂定,委員會任務為審議及補助下列各項業務(詳附件申請書)。凡設籍、設址或戶籍於太平村、立山村之團體、學校、法人或個人,均可提出申請,並檢附執行計畫及相關證明文件,經本會審議通過後始得撥付。
補助項目如下:
1. 文化活動
2. 社會福利
3. 基層建設
4. 原住民教育及績優學生獎勵
5. 地區發展與就業促進
6. 地方特色產業創生投資
7. 農特產品行銷輔導
8. 其他有助於地方福祉之事項
9. 其他經本會決議事項